经济政策
对自由经济区入驻者的征税
2019-03-21 21:05:41  

对自由经济区入驻者的征税

当前白俄罗斯共和国现有6个自由经济区:明斯克自由经济区,布列斯特自由经济区,戈梅利-拉顿自由经济区,莫吉廖夫自由经济区,格罗德诺投资自由经济区,维捷布斯克自由经济区。

成为自由经济区的入驻者应当满足以下条件:位于自由经济区境内;与自由经济区行政机构签署在自由经济区进行经营活动条件的合同;投资金额不少于一百万欧元。

自由经济区的征税特点在于提供一系列的优惠和便利(免缴进口关税,其他一些费用,降低税率)。

自由经济区的征税特点不适用于银行、保险机构、公共餐饮、赌博业,组织与进行电子互动游戏的活动,贸易与购销活动,有价证券业务;销售全部或部分使用自由经济区入驻者所有或入驻者具有其他物权的固定资产生产的商品(产品、服务),和(或)自由经济区入驻者员工在其境外的劳动。

该制度的优惠适用于自由经济区入驻者进行的销售活动有:向白俄罗斯境外非入驻者出售其在自由经济区内生产的商品(产品、服务);在白俄罗斯境内出售入驻者在自由经济区内生产的进口替代商品;向自由经济区的其他入驻者出售其在自由经济区内生产的商品(产品、服务)。

针对自由经济区入驻者的税收优惠有:利润税税率降低50%;自由经济区入驻者销售自产商品(产品、服务)获得的利润,自其宣告获得利润之日起五年内免缴利润税;免除位于相应自由经济区内的建筑与设施的不动产税,不论其使用方向如何;在白俄罗斯境内销售其在自由经济区内生产并作为进口替代商品的产品时只按10%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免缴从201211日起注册为自由经济区入驻者在自由经济区内的土地税(该土地提供给入驻者用于建设项目,包括项目设计和建设期),但不超过自其注册之日起的5年。   

海关特权:自由经济区内可建立自由关税区。在自由关税区内放置与使用的货物,免缴海关关税、税收,并且不针对外国商品采用非关税管制措施,以及不针对关税同盟的商品进行禁止与限制。从自由关税区向关税同盟境内其他地方输出被视为关税同盟的商品时,免征进口关税,增值税以及海关机构征收的消费税。